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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公示、部分途径可高效办理

2022-04-06 14:13:20    来源:    作者:   编辑:hnnew013

近日,广东最新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公示,局部规定进行范围调整,旨在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合法权益,部分途径可高效办理。

提取程序微调

充分听取意见,综合各方因素,公积金提取程序微调。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章第十六条,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所需材料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公积金中心自收到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其中,准予提取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另据同章第十七条,缴存人符合本办法提取条件的,由本人申请提取;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缴存人确有困难,无法本人申请提取的,可委托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人、配偶、直系亲属或公证委托他人进行申请提取;无民事行为能力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群体,由其监护人或被委托监护人代为申请提取。

此外,依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章第十八条规定,公积金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符合规定条件并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

部分途径可高效办理

同期,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开启,部分途径可高效进行业务办理,益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其中重要代办机构。

据了解,益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由金融专业人士组建,并聘请资深银行退休人士担任顾问,建设有银行及相关部分人际关系体系,能够为全国等各地区公积金程序性代办有需求的公司和个人客户提供综合性优质服务,并根据不同客户的具体情况,提出针对性的有效合理合法的支取方法,推进办理进度。

附录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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